投稿指南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推进城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对策研究

来源:城市建筑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3-06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一、城市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性 首先,城市基层治理法治化是治理现代化得以实现的重要抓手。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治理国家的方式方法,无论是中央还是地

一、城市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性

首先,城市基层治理法治化是治理现代化得以实现的重要抓手。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治理国家的方式方法,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在不断提升各自的管理能力及水平。法治是发展现代化国家的必然选择,也是一种治理共识,城市基层治理不仅是城市治理的基础,更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环节,因此,无论是治理体系现代化还是治理能力现代化,都需要城市基层治理法治化作为助力,进而助力整个国家的发展进步。其次,城市基层治理法治化是城市基层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城市基层面临的问题纷繁复杂,矛盾易发,基层治理法治化可以在一定程度合理解决各种矛盾,进一步确保城市基层的和谐稳定。城市基层治理法治化也使得人民权利与公权权力[1]之间处于一种平衡状态,减少双方摩擦矛盾的发生,达到公平公正的效果,从而起到确保城市基层和谐稳定的作用。最后,城市基层治理法治化是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重要途径。城市基层是国家最小的单位,从城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做起,将城市基层治理法治化的目标和进程把握好,将对激发人民群众的热情,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起到重要的作用,能够将人民群众与政府紧密联系在一起,进而为法治社会全面建设完成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城市基层法治化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制度体系存在缺陷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基层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虽然得到了不断完善,但从整体而言,基层法律制度体系依然存在着一定的缺陷,需要我们不断加以探索和完善。例如,在立法过程中,存在立法内容不够规范过于笼统的问题,或是不合时宜的问题。又如,在一些法律法规中,仅仅是将一个指导的条文规定提了出来,对于程序性问题存在的不足如何处理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有的法律法规仅仅涉及标准的条例,对于违反条例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却没有进行详细明确的规定。再如,随着时代和外部环境的不断发展变化,基层法律法规所涉及的部分内容却未能及时更新,从而对法律应有作用的发挥产生了严重影响。

(二)基层治理水平有待提高

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的高低对我国城市基层治理法治化产生着直接的影响,虽然我国城市基层治理水平近年来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是在实际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比如城市基层治理过程中存在过程不合法、不合规的问题。部分重大项目事项仅有少数人参与,民主参与程度不够,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更是无从谈起。部分基层干部也存在知识素养相对较弱、法治意识较为淡薄的问题,在处理一些事情的过程中存在无视或者漠视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没有做到依法依规办事,未能达到城市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基本要求。同时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城市基层治理过程中,很容易存在受人情世故影响的情况,从而导致权力行使不够规范。

(三)基层群众法治观念不足

虽然国家一直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但是总体而言,还是存在法治观念不足的问题。比如部分群众虽然明显提高了对自身权利的认识,但是却未能增强自身权利维护的规则意识,仅仅把法律作为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工具,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应当承担怎样的义务。还有的基层群众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利用不规范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利益,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2],片面地认为只要上访就能够马上解决问题,从而给城市基层治理带来极大的压力,干扰了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的正常秩序,破坏了城市基层法治环境。也有部分群众依然缺乏维权意识,当自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选择的主要处理方式是息事宁人、忍气吞声,没有想过依靠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城市基层治理法治化推进对策

(一)健全城市基层法律体系

针对目前城市基层治理法律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及不足,要加强立法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在立法内容方面,要构建监督有力、权责明晰的城市基层制度体系。具体而言,针对城市基层治理无操作性法律规定这一情况,应当分层次健全完善社会自治和政府治理体系。就城市基层治理法律法规方面,市县两级政府应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对城市社区治理工作加以指导。比如制定健全完善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意见,在政府法制部门指导下对自治章程予以制定或完善,形成自治单位—政府—人大三级治理法律体系[3]。还要加强合法性审查,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相关专家等参与到合法性审查专家组中,对党委政府的相关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市县两级人大实施备案性审查的制度。


文章来源:《城市建筑》 网址: http://www.csjzbjb.cn/qikandaodu/2021/0306/1256.html



上一篇:深圳市建筑水泥流量存量分析及环境影响评估
下一篇:城市养老地产商业模式研究

城市建筑投稿 | 城市建筑编辑部| 城市建筑版面费 | 城市建筑论文发表 | 城市建筑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城市建筑》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