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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为帮:浅议城市建筑风貌和城市总建筑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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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城市建筑风貌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已经有过不少讨论,国家管理层面也有一些要求。今年4月27日,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
关于城市建筑风貌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已经有过不少讨论,国家管理层面也有一些要求。今年4月27日,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部委联合通知》),很重要,我们需要认真学习贯彻实施。
我觉得,在技术和艺术层面的认识上,大家看法基本是一致的。现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管理机制体制和法制方面如何深化改革。希望在学术讨论中,能够深入探讨这些深层次的问题,争取有所突破,以利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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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设计决策机制
改善和提高城市与建筑风貌水平,建筑设计决策机制可能是核心。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们从前苏联学习借鉴过来的设计院制度,建设了一大批设计院,成效显著。改革开放以来,建筑设计领域进行了许多改革,推行了建筑师事务所的新体制,取得了相当进展,设计院制度至今仍在发挥重要作用。我国建筑设计硕果累累,技术和艺术水平不断提升,出现了一大批优秀的建筑设计。建筑师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现在,我们面临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艰巨任务。
▲雄安新区(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提供)
国际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和律师、医师一样,建筑师属于自由职业者。建筑设计事务所的活动是一种市场行为。建筑师的责任和权利由契约决定,即在投资方和设计方签订并经过法律程序认可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甲方和建筑师的责任及权利。甲方是项目的出资人和负责人,他们对于项目的建筑设计自然具有决策权。建筑物从设计、施工直到竣工验收,甲方(投资方)始终是主体,就是决策者,这是毫无疑问的。建筑师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出建筑设计方案,必须得到甲方同意后,才能施工。当然,建筑师的设计权力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对他所设计的建筑负法律责任,承担法律风险,也有权接受荣誉。建筑师的权益,甲方必须依法尊重。正常情况下,建筑设计方案从构思、创立、修改和决策过程中,甲方和建筑师之间需要密切交流、相互协商并且取得共识。因此,可以认为,建筑师的决策权是甲方赋予的,也是和甲方共同一起完成的。建筑史表明,许多著名建筑大师在重大建筑设计过程中,他们和甲方的关系都是非常密切的,不但善于理解甲方的意图,还能够引导帮助甲方建筑思想的提升,一些建筑经典创作,就是这样形成的。
政府的责任是什么? 是对于市场的引导、规范和监督管理。首先是建立和不断完善建筑设计市场的有关“游戏规则”,并且监督规则的实施。政府通过城市规划对建筑设计实施必须的引导和管理,比如,甲方和建筑师都需要尊重和服从当地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合理要求。政府不应介入具体的建筑设计工作,更不应干预建筑师的创作。对于建筑风格问题,关系到文化建设,应当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政府需要引导,需要包容,需要建立一个宽松的建筑创作大环境,更应当大力开展建筑知识的科普,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建筑文化水平和建筑艺术鉴赏能力。国家需要多多宣传我国建筑师的成就,进一步提高建筑师的社会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设计水平有很大提高,但是,我们也看到,一些大城市不少大型公共建筑的建筑设计权被外国建筑师拿去了,有的大城市甚至成为外国建筑师的“设计试验场”。群众意见大,领导不满意。这些问题根源比较复杂。我觉得关键是相当一些投资方和地方行政领导盲目迷信西方现代建筑,盲目迷信外国建筑师,一些大型公共建筑非要外国大牌建筑师主持设计不可,看不见,也不相信自己国家已经发展起来的强大建筑设计力量。制度上也存在问题,尤其是国际大型公共建筑的设计方案招投标,往往不能公平对待,不能保障公平竞争。在设计取费方面,国内外设计单位的待遇也有不公平。相当程度影响了我国建筑师的积极性,也影响了公众对于我国建筑师的认可。早在2007年1月5日,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家审计署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对于提高项目投资决策水平、规范建筑设计方案评选、增强评审与决策透明度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个文件下达已经十三年了,实施情况如何,需要认真检查。
▲2010年“中国十代最丑建筑”,上榜建筑不乏象形建筑 (图自网络)
文章来源:《城市建筑》 网址: http://www.csjzbjb.cn/zonghexinwen/2020/0717/389.html